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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374套房产与刘志军本人无关

来源:望谟县律师   网址:http://www.tjzszbhls.com/   时间:2016-08-12 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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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刘志军被带入法庭

    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审理。针对起诉书上关于冻结374套房产的内容以及网上“刘志军坐拥374套房产”的报道,昨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表示,这些房产是丁羽心(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行贿罪被另案处理)及其亲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

  刘志军案冻结374套房产

  6月9日,刘志军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

  检方起诉书上显示,因被告人刘志军滥用职权罪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共计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85251441.44港元、157205.32加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刘志军律师就房产问题做说明

  对此部分扣押、冻结的财物,昨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做出说明称,“这些财产均与刘志军本人无关,是丁羽心及其亲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

  “刘志军除了受贿所得的6460余万元外,其他没有获利。”钱列阳说,如果刘志军利用职权获利,那他就构成了贪污罪,起诉书没有对此指控,恰恰说明这些钱都是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利的财产。

  就刘志军案所冻结的374套房产,钱列阳还特别做出说明: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产,绝大多数是酒店客房;另外37套的所有权涉及十几个人及公司,都属于丁羽心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的名下。

  焦点

  庭审时间短?律师:曾开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对一些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无异议的在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刘志军案庭审只用了3个半小时,对此有律师质疑此案有很多证据,审理时间太短。昨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做出说明表示,在开庭前法院曾召集召开庭前会议,对一些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无异议的,在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6月9日下午,刘志军辩护人娄秋琴向媒体记者介绍称,“庭审中所有证据都出示了。因庭前曾到刘志军所在的秦城监狱开过一天的会议,一些没异议的证据,只在庭上简略地出示。所以,半天就把庭审结束了。”

  当日中午,北京市二中院也通报,在刘志军案开庭前,法院召集公诉人、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庭前会议,对是否申请回避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就此,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做出说明表示召开庭前会议有法律依据。据其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钱列阳说,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毛立新认为,庭前会议要解决的是程序性事项,比如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是否对出庭证人和鉴定人的名单有异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作为一种庭前准备程序虽然可以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的意见,但所有证据仍需在庭审中出示、质证。

    追问

  扣押房产结案后或没收

  对于冻结的374套房产,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毛立新认为,按照刘志军涉嫌受贿指控的6000余万中,由于已经有4000余万被用于捞人而被骗,因此剩余的钱款显然不足以购买如此大量的房产。刘志军被指控的第二项罪名是滥用职权,也就是他滥用职权帮助丁羽心获益,因此这些财产只能是丁羽心的非法获益,应该登记在丁羽心及其亲友或公司名下。

  毛立新说,如果登记在刘志军名下,则只能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或贪污罪,也正是因为这些财产被追缴,检方认为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大部分追缴,才建议从轻处罚。

  对于冻结房产的去向,毛立新表示依照法律规定在全案结案后将予以没收。

  刘志军大事记

  2003年3月,在铁路系统工作近20年的刘志军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4年,刘志军主持完成中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

  2007年,刘志军主持中国铁路实现第六次大提速。

  2008年4月28日,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因超速,机后9至17号列车车厢脱轨。事故导致70人死亡,41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刘志军指出,全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严重事故的再次发生。

  2008年10月,刘志军要求各单位推进铁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决不姑息任何腐败分子。

  2009年,刘志军因4·28铁路事故被国务院记过处分。

  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

  2011年6月,中纪委表示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1年7月23日,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013年4月10日,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2012年5月28日,中央开除刘志军党籍,认定其道德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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