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works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债务纠纷 破产申报债权如何进行

破产申报债权如何进行

来源:望谟县律师   网址:http://www.tjzszbhls.com/   时间:2021-11-04 17:11:50

分享到:0

 

  一、破产债权表决规则

  破产债权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根据债权人不同,方式不同,职工债权由职工代表债权人进行整体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由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进行表决。职工债权总体为一票,由职工债权代表行使,其他债权人每人一票。

  

破产债权表决规则

 

  二、申报破产债权什么意思

  申报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或法院指定的机关申报债权,以明确其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申报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

  三、破产申报债权如何进行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 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联系我们contact

more

  • 龙正碧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15338590333
  • lzhb988@126.com
  • 贵州省望谟县王母街道天马城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