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works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合同纠纷 技术合同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是什么意思?

技术合同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是什么意思?

来源:望谟县律师   网址:http://www.tjzszbhls.com/   时间:2021-02-28 09:02:56

分享到:0

一、技术合同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是什么意思?

1、技术合同一次总算一次总付的意思是当事人将合同价款一次算清并全部一次性支付

这种方式下,交易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对转让方较为有利;但对于价格较低的技术合同,这种支付方式简捷便利,能及时结清。

2、其他支付技术合同价款的方式

(1)一次总算,分期支付。

(2)提成支付方式。

指受让方将技术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与期限支付给对方,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价金。提成支付的方式旨在使双方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交易风险,在那些技术比较成熟、市场前景稳定、技术价格较高的技术交易项目中经常采用。

(3)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方式,指受让方首先在一定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一部分固定的价款,称为“入门费”,其余的价款则采用提成方式分期支付。

这种方式既可以公平分担交易风险,又可以给已为技术投入了大量成本的转让方一些固定的补偿,适合于履行期长、技术价格高、技术水平高的技术合同。

二、技术合同的无效事由有哪些?

具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

(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3)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不管是签署技术合同、还是其他类型合同的公民、单位,若是不想让自己签署的合同无效,那么在实际与其他的民事主体拟定、签署合同之前,可以先通过查阅民事法律规范等的方式,了解具体哪些情形出现之后会导致合同无效。

联系我们contact

more

  • 龙正碧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15338590333
  • lzhb988@126.com
  • 贵州省望谟县王母街道天马城九楼